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漁洋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對於逾期冷凍食品進行包裝、運送、貯存及販賣等違規行為,違規產品數量眾多,總計已超過174公噸以上,且涉嫌竄改逾期冷凍產品後再販賣謀利,所涉危害食安情節重大,衛生局依法重處漁洋公司新臺幣1,548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
衛生局表示,截至今(20)日下午2點,共封存漁洋公司位於五股、三重區倉儲區貯存逾期或未標示效期違規產品共174公噸。因業者無法釐清違規品項及數量,除已責令該公司全面暫停出貨作業外,另持續派員至下游業者及通路端查核自該公司進貨之產品,截至今日計有30家本轄下游業者自主通報配合下架共
衛生局重申,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將持續全面清查,阻絕違規產品流入市面,並就查獲危害之食安事件依法嚴辦不法業者,積極打擊不法及查緝黑心業者,以保障消費者飲食權益。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劉君豪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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