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轄內販售染燙髮類化粧品之染髮成分等氧化還原劑(Thioglycolic acid 、Hydrogen peroxide、Sodium bromate)含量、外觀、pH值、鑑別試驗、鹼度,20件均符合乎規定。
衛生局提醒民眾,染髮劑使用不當可能導致頭皮出現紅斑、搔癢、水泡、皮膚潰爛或過敏性皮膚炎等症狀。選購時要有衛生福利部許可字號及完整標示、染髮注意事項;染髮須間隔三個月以上、有傷口不要染髮、染髮時染劑應離髮根0.5公分、不得以洗髮方式進行染髮,以減少對頭皮、頭髮傷害。使用染髮劑如出現紅腫刺痛,立即以大量清水沖洗,如仍有不適,請就教醫師。
衛生局表示,含藥化粧品,如防曬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等,其有效成分須在安全濃度範圍內,必須先經核准發給許可證後,才能製造、販售。常見的許可證字號為「衛部粧製字第OOOOOO 號」、「衛部粧輸字第OOOOOO號」及「衛部粧陸輸字第OOOOOO 號」。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民眾在選購化粧品時,除了適合自己的產品外,更要特別注意產品的來源及標籤、仿單或包裝上是否有完整標示品名、製造商或進口商的名稱及地址、全成分、用途、用法、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產品外包裝也不宜有誇大不實或誇大療效等字句,以確保自身權益。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電話:2257-7155分機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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