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3日追查雙鵬公司使用不當原料製售水血案件,除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外,稽查發現產品流向多數為北部火鍋連鎖業者,立即電話通知業者馬上下架,並出動所有稽查人力逐一調查。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使用雙鵬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水血」之廠商,應辦理下架作業,下架品名與數量亦應通報衛生局,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切莫心存僥倖,若仍販售雙鵬公司水血產品,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詳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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