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持續查核大醇食品公司暫停作業及疑涉違規產品下架

    新北市衛生局14日派員至大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醇公司)工廠生產區進行查核,現場確認業者已停止生產出貨,並就相關製程紀錄資料進行行政調查。另派員至連鎖餐飲、超商、超市及各大賣場共計15家次,稽查疑涉違規產品之下架回收情形,並無違規情形。衛生局指出,自9月11日至今,共計查核143家次,問題烏醋及味噌產品下架回收分別為22534.5公升、63公斤。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大醇公司「烏醋」類之產品,衛生局查獲不良品回收再製有9項,民眾辨識不良品的方式,係有效日期標示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21日;另「豆瓣味噌」產品,其中不良品回收再製有2項,民眾辨識不良品的方式,係有效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以上問題產品品項、辨別有效日期及授權製造之標示字樣等方式請參閱附件。
    衛生局再次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以維護民眾食品安全。即日起倘經查獲仍販售或使用大醇公司疑涉違規產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按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劉君豪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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