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3年藥粧違規廣告開鍘850餘萬美白除皺橫行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3年度查獲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876件,開罰新北市業者208件,共854萬5仟元,其餘全數移請所轄衛生主管機關辦理。有趣的現象是,化粧品違規案件中,除了涉及虛偽誇大以外,都是強調具有美白除皺為最大宗。違規來源則是新崛起的網路購物平臺,案件超過一半以上。
    衛生局指出,876件違規廣告中,化粧品有575件佔66%。其中受罰的案件中,除了涉及虛偽誇大74件佔42%,再來就是與亮麗外表有關的美白32件18%、抗老除皺的25件14%,以及抗痘8件4%、保濕6件3%,4者合計39%。總計違規化粧品廣告共被裁罰4 78萬元。藥物也有301件佔34%。其中受罰的案件中,宣稱滋補養生有7件佔23%與皮膚修復6件20%,第3順位的是止痛4件13%。總計違規藥物廣告共被裁罰3 76萬元。
    虛偽誇大如電視購物台刊播的「茱蒂絲超水嫩足膜」廣告宣稱「腳氣、腳癢、腳臭,7天out!厚繭、龜裂、死皮,14天out!」不僅能解決所有腳ㄚ問題,連香港腳等皮膚病都能根除。相對原核准內容「使皮膚表皮外層柔軟,以代謝角質」完全脫稿演出!衛生局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裁罰新臺幣5萬元。
    衛生局同時指出,化妝品廣告之前,未將廣告內容送衛生主管機關審核,或廣告內容不符原核准內容,可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裁罰5萬元以下罰鍰;藥物則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裁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凡是廣告內容太誇張、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千萬勿信誇大不實之藥物及化粧品廣告,如有身體問題,請儘早就醫,以免延誤病情。業者也應遵循藥物及化粧品廣告相關法規規定,事先申請廣告核准並按照廣告核定表內容完整刊登廣告,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資料詳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林冠蓁科長2257-7155分機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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