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菸害防制法修法七大重點

 

菸害防制法修法囉

修法重點保護荷包要注意看喔

  • 未滿二十歲禁止吸菸
  • 全面禁止電子煙
  • 擴大公共禁菸場所,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大專院校、酒吧及夜店
  • 指定菸品(加熱菸)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菸具),應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始可製造、輸入及販售
  • 加重罰則: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風險評估審查加熱菸

 

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000~5,000

販賣者可處20~100萬元

供應者可處1~25萬元

使用者可處2,000~1萬元

修法七大重點影片看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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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電子煙

 

#禁菸年齡提高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