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囉
修法重點保護荷包要注意看喔
- 未滿二十歲禁止吸菸
- 全面禁止電子煙
- 擴大公共禁菸場所,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大專院校、酒吧及夜店
- 指定菸品(加熱菸)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菸具),應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始可製造、輸入及販售
- 加重罰則: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風險評估審查加熱菸
▶️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000萬~5,000萬
▶️販賣者可處20萬~100萬元
▶️供應者可處1萬~25萬元
▶️使用者可處2,000元~1萬元
修法七大重點影片看這
#全面禁止電子煙
#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